2013河源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
1.确定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。
县区教育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,根据初中毕业生填报该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人数、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(含体育)名单,对照该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减去“指标到校”人数,确定该所普通高中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(见附件2)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,根据同样的方式由市教育局确定。河源中学在各县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,原则上不低于河源中学在源城、市直的最低录取分数线,由市教育局确定。
县区学校择校生招收人数、最低录取分数线,按照粤教监[2012]8号要求,由县区教育局确定;市直学校的,由市教育局确定。县区学校特长生录取分数线,结合术科成绩,由县区教育局确定;市直学校的,由市教育局确定。
市直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为7月7日前后。
2.上报最低录取分数线时间。
各县区将县域内的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(包括有择校生、特长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),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后,在录取批次前一天书面报我局基础教育科。
县区如需调整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,在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1天,以教育局名义书面报我局基础教育科。我局审定后县区教育局即可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招生录取工作。
3.上传最低录取分数线。
我局于每一批录取前,把各县区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,上传到省中招服务平台。